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对《襄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 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自: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25-12-31

为落实《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9)要求,结合我市市级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际,市政府采购中心起草了《襄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3102189064@qq.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襄阳市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10楼政府采购科 1009

联 系 人:曾荣

联系电话:0710-3128900


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1231日 


襄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2026年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市本级采购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的通知》(鄂财采发〔20259号)规定,结合作实际,制定襄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

一、总体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提升政府集中采购规范化、标准化、电子化服务能力,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集中采购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录主要变化

与《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比较,2026年版目录主要删除了软件开发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测试评估认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5个品目。

三、执行方式

(一)货物类品目

1.服务器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投影仪(用于测量测绘等专用投影仪除外)、多功能一体机、打印机(限于A3A4黑白/彩色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描仪、碎纸机、不间断电源、复印纸。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均包含本数下同)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2.触控一体机、LED显示屏、空调机、家具、用具(限于厨卫用具)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3.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限于信息安全软件)。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正版软件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6〕296号)文件精神,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网www.zbrjcg.gov.cn/上实名注册后自行议价采购。

4.乘用车(限于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5.电梯(限于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载人载货两用电梯、消防电梯,不包括建设工程内的电梯)。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二)服务类品目

1.云计算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2.网络接入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4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3.财产保险服务(限于机动车保险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印刷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通过网上商城采购。

四、有关要求

(一) 各采购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要求,根据财政部门和省、市集采机构发布的采购需求标准,编写采购需求。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有安全保密或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的采购项目,各采购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现有货物、服务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可作为单独项目委托采购中心执行。

五、其他事项

()《襄阳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2026年版)》自2026年1月  日起实施。在《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6年版)》修订或调整前,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按本方案执行。

(二)各采购单位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